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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管理办事指南-设立公证机构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15/7/23 10:17:02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设立公证机构审核

受理机构

榆林市司法局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榆林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

联系方式

0912--3426135

内容概述

设立公证机构审核

政策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申办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2.有固定的场所;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申报材料

 1.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2.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3.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担任公证员条件的证明材料;4.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5.开办资金证明;6.办公场所证明;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 
30
 
承诺时限:

15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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