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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律师管理办事指南-律师事务所设立
发布时间:2009/11/8 21:55:55  浏览次数:


项名称

设立律师事务所机构审核

受理机构

榆林市司法局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榆林市司法局 律师科

联系方式

0912--3426136

内容概述

设立律师事务所机构审核

政策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在名称检索申请通过后,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全体设立人签字的设立申请书;
    (二)名称检索通过通知书;
    (三)全体设立人签字的律师事务所章程;
    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2、律师事务所的宗旨;
    3、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4、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个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应当从本所合伙人中经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由本所律师推选,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是该所的负责人。
    6、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
    7、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8、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9、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
    10、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
    11、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其章程还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四)设立人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应当包括律师执业证书证号页、本人相片页和年检注册章页。
    (五)住所证明;
    住所证明是指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包括租赁意向书)或其它合法使用证明。 
    1、办公场所如果是私人房屋,需提供出租人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明(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书)。
    2、办公场所如果属于转租房屋,需提供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及原出租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明(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书)。
    (六)资产证明;
    资金证明是指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书。每位申请人提供的存款证明书上的存款数额应与合伙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相同,存款形式应为人民币,存款期限至少为30日。
    (七)设立律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承诺书;
    承诺书请登录“365bet娱乐场”中下载格式文本。
    (八)申请人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在新所成立后调动的承诺;
    调动承诺请登录“365bet娱乐场”中下载格式文本。
    (九)全体设立人签字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名单;
    (十)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经历等;
    2、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3、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4、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5、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等;
    6、合伙人收益分配及债务承担方式;
    7、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
    8、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承担的责任;
    9、合伙协议的解释、修改程序;
    10、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其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十一)设立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的批件。

办理程序

申报—受理—资料审核—转报审批-情况反馈-领取。

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
3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以上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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