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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3/15 2:24:52  浏览次数:

榆政司发〔2017〕3号 

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榆林市司法局

 2017年39

 

 

榆林市司法局

2017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服务全市大局,建设法治榆林”为主线,奋力实现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突破发展,着力抓好“七五”普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坚持做法治文化建设主力军,在法润榆林行动中求突破。

强势推进“七五”普法。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揽协调职责,全面落实党委、政府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适时召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动“七五”普法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紧紧围绕实现“崇法向善、循法而行、全民守法”的目标,重点在健全机制、补齐短板、强化考核和创新载体等难点上下功夫、有突破。全力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快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报告制度,制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检验学法效果。要把普法考核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宣传推广“陕乐学法”平台,升级改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认真组织“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并通过新媒体普法平台推向全市网络特别是手机用户,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性、针对性。创新开展“一月一主题,月月有内容”法治宣传系列主题活动,充分调动市县各部门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做好“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释放宣传效能。在全市开展普法“微电影”竞赛活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征集普法素材,挖掘普法潜力。加大宣传和包装力度,适时将我市法治微电影、动漫等优秀作品推向全省。

二、坚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在特殊人群帮扶行动中求突破。

充分发挥特殊人群工作组组长单位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重点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帮扶工作,关键要在提升矫正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和加强社会扶助等难点上下功夫、有突破。在按照“五化一保障”工作思路,加强日常管理,开展以联合督查常态化为突破口,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研究解决矫正对象人机分离问题,提高管理实效。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保障制度。深入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力争取得明显成效。要不断完善科学现代化的教育矫正体系,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智能化。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稳步推进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帮扶一体化。加快办公自动化、综合业务、媒体宣传、网上指挥、远程探视等基础网络平台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优化管理帮扶,充分运用网格理念和现代信息技术,以三级衔接机制和基层组织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发挥村(居)干部、党员和“五老”、社工主体作用,全力推进刑满释放人员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管控帮扶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坚持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中求突破。

紧紧抓住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制度改革的历史机遇,今年要在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和增进获得感等难点上下功夫、有突破。要健全完善督导检查和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若干规定》等改革政策一一落地。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继续深化法律扶贫工作,在贫困村全覆盖的基础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全年覆盖三分之二的社区和农村。加大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改革试点力度,积极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改革,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引导组织律师、公证员参与跨国境法律事务,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要在深入调研、试点探索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做好代表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服务质量,开展团队化、专业化服务。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公益服务,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等主动介入就学、就医、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不断深化“百处万案”公证法律援助活动。突出体系建设,构建“1616”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建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困难人群、质量监管、经费保障、专业培训、信息服务、公益宣传”6个重点领域全覆盖;补齐短板,推进服务窗口建设,争取实现“党的群众工作范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综合考核内容、同级财政预算”6大政策措施全纳入。要进一步加大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力争用1到3年时间,全面建成机构标识统一、功能区域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到位的规范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强化规范管理,深入开展“阳光司法鉴定”活动,重点严把机构人员准入关,依法许可、依规准入。严把质量程序关,全面落实统一受理,统一签订协议,统一收费,统一指派,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的“八统一”要求。严把技术管理关,强化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司改水平。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深化律师制度、完善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改革,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

四、坚持做社会和谐生力军,在人民调解和谐行动中求突破。

经济下行形势下,新旧矛盾增多,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机率增加,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增大。做好当前的人民调解工作,要重点在夯实基础、创新机制和增强调解实效等难点上下功夫、求突破。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把好“选任关”。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大“双建”工作力度,依法规范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明晰职责,消除“行政化”色彩。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标牌、标识、印章和文书档案,增强人民调解法律效力。进一步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主动把人民调解纳入县(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动范围,切实增强纠纷化解实效。主动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衔接联动,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力度,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通过推荐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方式,增加人民调解员法律实践机会。进一步打牢司法所根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逐步理顺司法所工作关系,推动司法所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继续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所组织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保障、队伍建设、业务能力、所务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

五、坚持做“三项机制”践行者,在队伍建设强基行动中求突破。

认真践行“三项机制”,重点在坚定信念、增强能力和从严治党等难点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坚定理想信念,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基层组织建设为支撑、作用发挥为根本的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强化互联网思维、新媒体意识,积极培育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通过各种新载体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现代化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战斗力量,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工作上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综合能力。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培训方向,把专业素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与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岗位练兵结合起来,促进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实战化,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能力。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司法行政单位、监狱戒毒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真正发挥“大数据”效力。完善“云上法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司法行政服务体系,力争达到法律服务门类全覆盖。抓好信息化应用,实现建设、应用、管理的有效结合,发挥好业务科(室)的“主心骨”作用。开展多层次见学调研,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尽快建立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懂司法行政业务的人才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切实保证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主责扛在肩上。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内监督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正派的司法行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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