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个十”党建示范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8/4/19 15:59:22 浏览次数: 次 |
榆司法党发〔2018〕6号
中共榆林市司法局机关党委 关于开展“三个十”党建示范岗 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凝聚“追赶超越”合力,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市直工委在市直机关单位深入开展“十个党建品牌做引领,十佳共产党员做标杆,十个服务窗口做示范”(简称“三个十”)党建示范岗创建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践行五个扎实,奋力追赶超越”主题,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为主线,以深化拓展“三型”党组织建设为切入点,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通过创建十个党建品牌、选树十佳共产党员、打造十个示范服务窗口,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机关作风改进,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服务发展。 二、创建标准 (一)“十个党建品牌做引领”创建标准 按照“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社会认可”的创建目标要求,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促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1.品牌标识。品牌名称围绕中心、准确清晰、简短有力、形象贴切,叫得出、叫得响,能体现本部门、单位职能特色,符合党建工作本质特点和核心要求。 2.工作内涵。创建目标能体现创先争优和“升级晋档”的要求,创建内容能体现机关党建工作和党员干部群众的需求,创建理念能反映先进的管理方式、目标体系和文化内涵。 3.工作措施。有明确的品牌创建定位、目标、长期创建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有明确的品牌工作示意图,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有负责创建工作的党组织和责任人。 4.创建载体。有符合活动要求、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创建载体,可形成直观的品牌路径图,达到党组织积极引领、党员踊跃参与、群众广泛支持的效果。 5.作用影响。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具有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单位和社会满意度高,形成社会共识,可形成经验总体介绍,并能在市直机关单位产生影响,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党员群众的普遍认可。 (二)“十佳共产党员做标杆”创建标准 按照“四讲四有”党员标准和“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作风形象好、反腐倡廉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党员评价要求,在市直机关、单位选树十佳优秀共产党员,树立标杆,示范带动,充分展示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追赶超越的浓厚氛围。 1.政治思想先进。能够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能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工作业绩突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具有熟练的岗位技能和开拓创新精神。能从服务对象的需求出发,提升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作节奏快、效率高,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获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3.作风纪律过硬。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到位,办事有程序,说话有依据。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奋务实,作风踏实。党员模范作用发挥好,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起到表率作用。 4.反腐倡廉有力。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勉敬业、乐于奉献,不假公济私、不权钱交易。能带头弘扬正气,坚决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保持共产党员的清廉本色。 5.群众反映良好。牢固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好事实事。严格执行“办事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各项制度。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文明办公,优质服务,受到服务对象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十个服务窗口做示范”创建标准 依托“两本两证”考核考评机制和“升级晋档、追赶超越”活动,通过打造十个示范服务窗口,以点带面,推动机关单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服务发展。把十个服务窗口打造成加强作风建设的表率,争做合格党员的表率,带头服务群众的表率,提升工作效率的表率。 1.环境标准化。办公设备、资料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场地环境优美、温馨舒适;窗口设有满足办事群众休息等候的区域和设施,配备便民利民措施,设立醒目的提示标识。 2.标示统一化。“共产党员先锋岗”窗口服务单位,要把“共产党员先锋岗”牌子悬挂或摆放在窗口显著位置,在办公区域内设置“共产党员先锋岗”公开栏;在岗党员必须佩带党徽上岗(党徽佩戴于左胸前),亮身份、亮职责。 3.学习常态化。窗口服务单位要经常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4.办事法制化。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制度规定;作风严谨、廉洁自律,无“吃拿卡要”现象,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 5.办事规则公开标准化。在醒目位置整齐摆放窗口每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墙上张贴审批(办理)环节、公开审批(办理)程序、优化审批(办理)流程图等;在工作台面摆放申请人需要填写的章程、合同、相关表格等示范文本,并备有纸、笔等便民用品,在窗口备有一次性告知详细清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调整、变更、取消、新增时,及时修改《办事指南》。 6.工作人员行为标准化。熟练掌握岗位专业技能,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办事高效;规范使用文明用语,行为举止得体周到,着装大方、得体、整齐(有制服的着制服),实行佩证上岗;按时上下班,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工作时不串岗闲聊,不得做网上聊天、炒股、打游戏、看影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7.收费标准化。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无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无擅自越权减免或搭车收费现象,规范收费操作程序,准确打印收费票据。 8.服务质量标准化。窗口设立咨询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办事流程公开制等效能制度;对当天未能办理的事项明确办事时限要求;服务积极主动、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9.管理标准化。窗口必须将与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性文件、有关制度、本窗口已办结的各类资料等定期归档、分类管理,做到文件齐全,检索方便。窗口业务登记有台帐、管理有专人、保存有专柜、交接有手续。分管领导要及时帮助解决窗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10.投诉处理标准化。设置办事群众“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设立现场投诉窗口、网上投诉窗口。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系统;群众反映好,岗位形象好,无群众投诉举报现象。 三、方法步骤 评选分组织推报、候选确定、考察公示、公众投票、表彰奖励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组织推报。在市直机关、单位范围内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经市局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报送市直工委。 2.候选确定。市直工委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并对所有推报单位的推报材料进行初审,各类分别确定15个候选名额。 3.考察公示。评委会办公室组成专门考察组,分别对15个候选名额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报请评委会办公室初评。 4.公众投票。各类15个候选名额,由评选办公室上传至“榆林市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各界进行投票公评。评选委员会结合公众投票和考察公示情况,最终评定出各类10个名额作为“三个十”党建示范岗,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5.表彰奖励。“十个党建品牌”奖项,由市直工委专门定制相应品牌的奖牌,并授予党建品牌荣誉称号;“十佳共产党员”奖项,由市直工委授予“市直机关十佳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十个示范窗口”奖项,由市直工委专门定制相应服务项目的奖牌,并授予“市直机关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四、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实施“三个十”党建示范岗建设的组织领导,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2.注重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将“三个十”党建示范岗建设与同步实施的“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干部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强力推进,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3.强化督查考核。市局机关党委将加强检查指导,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市直工委将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或现场会、座谈会,交流经验、选树典型、加强调度、推动工作。每年对照标准要求组织对各单位实施“三个十”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机关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4.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手机报、微信公众号平台、简报等媒介及时、广泛宣传各单位开展党建示范岗建设的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典型经验。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地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中共榆林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抄报:市直工委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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