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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19 16:36:56  浏览次数:
 

榆司法党发〔20188

中共榆林市司法局机关党委

关于印发《2018年司法行政系统

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

现将2018年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榆林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8329

 

 

2018年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一年。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五个扎实”、聚焦“三大目标”,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扎实推进“2344"机关党建工作举措,坚持做到主业聚焦抓党建,重点聚焦抓队伍,导向聚焦抓示范,不断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一、把握“两个始终”,强化政治思想建设

    1.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政治上的全面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上下功夫。市局党组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机关党委要督促指导党支部落实好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规定,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始终坚持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大力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要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学原文、悟原理,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以党的十九大部署为准绳,在全系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的重大机遇和重要载体,抓紧抓实。在全系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网、微信公众号等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全系统主题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多形式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突出“三个重点”,夯实党建基础

    3.重点落实好中央《条例》和市委《意见》精神。认真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健全机关党建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抓系统、系统抓”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

    4.重点抓实党建目标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量化考核指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把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使党的优良传统得到恢复和弘扬;规范党组织三述一评(述职、述廉、述效和考评)制度,组织好全系统各党组织履职情况公开评议和集中评议;积极探索党员、班子、组织相协调,领导、责任、投入相协调,资源、手段、制度相协调的创新机制,主动开展各类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5.重点严格党建考核。进一步转变对党建工作的评价理念,完善和改进党建考核考评机制,强化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建工作体系,建立科学定责、督促履责、精准考责的考核机制。

    三、落实“四个载体”,提升党建内涵

    6.深化落实“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是行动计划的第二年,全系统各党组织要围绕把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全面实施“市直机关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从支部班子建设方面:按照《条例》规定,合理设置党支部和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本着“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合理划分党小组;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按期组织换届,因工作需要在任期内职务变动的,事先应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一般应在3个月内进行补选;强化阵地建设,党员活动室基本设施完善,有必要的桌椅、有电教设备、有党旗悬挂、有制度职责、有相关的学习资料、有公开公示栏、有学习园地等内容。从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明确教育培训的主体、内容、时间和责任分工,创新教育培训形式,严格教育培训考勤纪律。每名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其中党支部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审批和转正等环节的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记实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会议记录、表册填报、材料撰写规范齐全;认真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做到及时接转、符合规定、手续齐全,按时做好党内统计工作;要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收缴使用做到基数核定及时、收缴标准一致、登记规范完整、帐目清晰准确。从落实制度机制方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培树先进典型,做好党内表彰工作,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要求,将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从组织开展活动方面:做到活动主题突出、内容具体、形式新颖、目标明确;要结合本部门单位中心工作,合理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各项活动。

    7.深化开展“评星定级、追赶超越”活动。在落实两本两证”考核考评的基础上,结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中深化开展“评星定级、追赶超越”活动,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长效机制,固化下来。

8.深化开展“三个十”党建示范岗建设。一是十个党建品牌做引领。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好党组织创建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品牌管理、创新、提升机制,突出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社会认可”的目标,市直工委将在市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命名10个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其典型带动效益和战斗堡垒作用,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供动力和保障。二是十佳共产党员做标杆。牢固树立党员不是标签’,是旗帜’、是标杆”的意识,本着大浪淘沙、优中选优”的原则,市直工委将在全市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树十名机关党员干部做标杆,确保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学有标杆、赶有目标,切实达到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十个服务窗口做示范。市直工委将打造10个示范服务窗口,推动机关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服务发展。

9.深化推进信息化建设。传播要闻、优化教育、加强交流、丰富生活、促进工作”为宗旨,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信息平台,引领机关党建迈入“信息化时代”,及时推送机关党建工作动态、亮点及理论创新成果,并适时对各党组织贯彻落实“三大目标”和“两个更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评星定级、追赶超越”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党组织要组建一支信息报送通讯员队伍,并指定专人担任通讯员,按照“一月一篇”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市直工委将对各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关注使用“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情况、上报信息和采用情况、通讯员队伍建设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四、对焦“四风”问题,改进工作作风

    10.持之以恒转变机关作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回潮复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的监督职能,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提醒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1.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措施办法,推动全系统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为纠正“四风”营造良好氛围。

    12.严格作风建设考核。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四风的具体表现,按照广、诚、深的原则逐一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与人见面、与事接茬;建立问题、原因、责任、措施四个清单,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完善党建工作流程,细化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市局机关党委将对所属各基层党组织的作风建设情况,纳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跟踪问效、立行立改,努力推动形成作风建设的监督体系。

    五、创新党建机制,激发工作活力

    13.探索党建责任落实述职考核机制。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构建市局党组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的    党建工作格局。

    14.建立健全党建联动发展工作机制。深化全系统党建工作的交流和上下联动,加强与市局机关党委的联系。通过会议联席、难题联解、活动联办,建立健全系统党建工作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优势互补、互帮互助,努力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互促共进的作风建设新格局。

    15.加强市局机关党委自身建设。细化完善职能职责、工作标准、工作规范和内部相关制度。严格局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带头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推动改革发展,努力实现“走在前、作表率”的目标。

    1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抄报:市直工委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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