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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选的调解员,我们服气”
发布时间:2018/6/26 23:53:2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记者 张亮 通讯员 连欣

经过两天的调解,河南省范县濮城镇巩庄村群众巩某增和邻居巩某宁在调解书上签字。这场因为建新房引发的宅基地纠纷尘埃落定,由两家斗殴到握手言和,人民调解员巩永善不知跑了多少趟。

“调解员是我们自己选出来的,他给我们调解,我们服气。”巩某增和巩某宁不禁为巩永善点赞。

让巩永善觉得不同的是,这次他以群众选出的人民调解员身份参与调解,更多了几份自信和责任。在十几天前,巩庄村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大家不仅积极的推选了村委会,还对人民调解员的人选进行投票选举。

虽然是普通的人民调解员,要求其实蛮高的,不仅要在当地群众心中有较高的威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更要有处理矛盾纠纷的热心肠。村委会先从本地老党员、退休干部、德高望重的居民中确定了候选人,经村三分之二以上居民选举后产生3到5名候选人,严格按照“一推、一审、一选”的办法,先由村里推荐,再经镇办公室和司法所审核,最后群众票决选出一名人民调解员。

群众票选出人民调解员,是濮城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尝试,“群众热情的为人民调解员投票,我们很欣慰,这是对我们多年来调解工作的认可。”对于当选人民调解员,村民刘兴高很有感触,“作为一名老党员,这心里一直憋着一股子劲,想为老少爷们做点事。现在好了,名正言顺,我要对得起这顶人民调解员的帽子。”

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濮城镇政府组织人民调解员每年培训两次,邀请县里的法律专家给他们上课,学习民法、继承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以及专门的调解业务,定期派人对人民调解员调解文书的规范制作、归档方法等业务技能进行指导。此外,濮城镇司法所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定期开展调解工作交流,并将调解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摆到桌面上,大家共同探讨,商量对策,逐一进行破解。

据统计,两年来,濮城镇人民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2件,成功率达96.7%,群众满意度达100%,使人民调解真正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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