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律师法执法检查 建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机制 |
发布时间:2018/6/20 16:57:05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法制日报 |
法制日报讯 记者莫小松 马艳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4月中旬至5月上旬,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献匾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广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近几年来,广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律师法,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律师执业行为不断规范、律师作为空间不断拓展,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扩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明红向大会作关于检查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全区各级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律师法关于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各级人民法院基本落实立案登记制解决律师“立案难”,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解决律师“阅卷难”,开辟律师安检“绿色通道”、设立电子阅卷室、律师工作室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各级人民检察院注意尊重和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等各项执业权利,积极推进电子卷宗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并为律师免费刻录电子光盘。各级公安机关因地制宜,新建、扩建、改建律师会见室,为律师会见在押人员提供便利。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在全区推行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等规定和办法,在全区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联动机制,为全区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报告显示,全区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律师在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为各级政府重大决策、防范法律风险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与东盟国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为广西对外开放合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积极参政议政,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立法专家顾问,广泛参与到自治区和各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工作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矛盾纠纷调解,切实做好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截至目前,广西共有160多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15名律师担任自治区人大代表和自治区政协委员会。全区律师担任1800多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担任1300多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担任4900多家企业法律顾问。2300多名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广泛参与地方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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