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榆林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5/18 13:19:58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六)指导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八)监督管理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一)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紧紧抓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一工作总纲,服务全市大局,建设法治榆林,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奋力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境界。

(一)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开拓法润榆林行动新境界。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强力推进“一制五化”落地生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目标责任化,“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引入第三方评价检查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七五”普法检查督导,利用“法治创建动态管理考评系统”开展网上检查督导和成效评估。普法平台智能化,建立完善市、县、镇、村(社区)四级普法微博微信集群,运用“两微一端”引领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普法对象精准化,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和无纸化考试。抓好青少年源头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校园”“八个一”法治宣传周活动。普法阵地项目化,创建全国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率先达标,确保我市有23个品牌,以点带面,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开拓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新境界。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建立榆林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同时建成中省市统一、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电话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以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法律基本需求。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开拓人民调解和谐行动新境界。以“强基础、抓规范、促提升”为目标,重点抓《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贯彻落实、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队伍能力建设、人民调解机制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水平、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人民调解员专职化水平。总结经验,挖掘亮点,通过《帮忙有一套》调解栏目宣传调解成果;加快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开发推广人民调解网上APP

(四)深化“五化一保障”体系,开拓特殊人群帮扶行动新境界。紧紧围绕管理、教育、帮扶三大任务,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教育帮扶,落实“五化一保障”体系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以“三强化一落实”为抓手,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即: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服刑人员网上信息核查和衔接机制,强化对特殊人群的帮扶教育,抓好中央综治办、司法部等13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五)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增强城乡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从法律扶贫入手,培养“法律明白人”80万人,大力宣传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提高法治意识、法律思维上下功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力争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以司法行政改革为抓手,聚合奋发有为新动力。

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司法改革任务落地生效。直面问题,集思广益,强力推进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根基。构建“12348榆林法网”,打造涵盖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的具有榆林特色全新榆林法网,与“12345”政府公共服务等政务热线、窗口服务和紧急类求助平台等之间的协作制度;实现与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热线平台与网络平台的业务融合、数据整合;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建立健全值班律师接听坐席制度及相关机制,为全市人民提供线上线下“法律淘宝”服务。

(七)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开拓队伍建设行动新境界。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以高素质专业化为目标,统筹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榆林市司法局预算包括司法局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事业单位)、榆林市政法干部学校(全额事业单位)和榆林市公证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司法局

2

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

3

榆林市政法干部学校

4

榆林市公证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人,政法编制25人;实有人员29人,占政法专项编制(因机构改革减编3个、纪检改革调编2个)。事业编制70个,实有人员8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1人。(附图表)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7.8万元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预算2463.8万元,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2510.0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46.28万元,主要因人员变动(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及取消办公大楼租赁费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14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支1142.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收支325万元。比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0.08万元减少了24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1142.8万元,比2017年预算1318.08万元减少了175.28万元,主要因人员变动所减少(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325万元,比2017年预算392万元减少了67万元,主要因取消办公大楼租赁费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7.8万元,比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0.08万元减少了24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1142.8万元,比2017年预算1318.08万元减少了175.28万元,主要因人员变动所减少(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325万元,比2017年预算392万元减少了67万元,主要因取消办公大楼房屋租赁费所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7.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4公共安全—06司法支出105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81.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89.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1.72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9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5万元),普法宣传10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0万元),法律援助161.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22.4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8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万元),社区矫正2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万元)。205教育支出—99其他教育支出410万元,其中其他教育支出41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78.0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94万元)。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0.08万元(基本支出1318.08万元,项目支出39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4公共安全—06司法支出1205.57万元(基本支出813.57万元,项目支出3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45.9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65万元,普法宣传100万元,法律援助144.61万元,社区矫正20万元,其他司法支出130万元。205教育支出—99其他教育支出504.51万元(基本支出504.51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减少242.28万元,主要因人员变动(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及取消办公大楼租赁费所减少。(附图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7.8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26.7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898.7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4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2.4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9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共支出990.32万元,公用经费共支出152.4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共支出325万元。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0.08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94.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57.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0.1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92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减少242.28万元,主要因人员变动(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及取消办公大楼租赁费所减少。(附图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5万元;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31.5万元。

2017年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会议费支出2万元;培训费35支出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2.15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会议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2万元,培训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3.5万元,属压缩会议、培训,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5万元。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4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96万元,项目支出77万元。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比2017年减少164.46万元,主要因人员变动(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及取消办公大楼租赁费所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33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 五化一保障:指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任务,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社区矫正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要求,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2.“七五”普法规划: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通知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附件:榆林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表

 

 

                          榆林市司法局

                          20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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