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
发布时间:2018/4/19 16:32:47 浏览次数: 次 |
榆司法党发〔2018〕7号
榆林市司法行政系统 2018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了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理论武装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现就2018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以及市委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列出专题,深学细研,悟深悟透,融会贯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坚强的理论支撑和政治保证。 二、学习内容 1.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的报告及相关学习辅导材料等,深入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特别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整体上理解把握这一科学理论体系的思想精髓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信念,增强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信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实践中形成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与“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高度契合,更加自觉地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奋力推动“追赶超越”在新时代有新气象新作为。 3.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坚决贯彻,用实际行动来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核心地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基本知识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新修订的《宪法》以及《保密法》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努力查找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共同思想的高度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一项基础工程、灵魂工程,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全系统各党组织要在本单位党员干部中,利用各种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和精髓,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发展。 6.市委四届四次会议及市直工委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和《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把握“三大目标”和“两个更大”要求,明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提高实施重大发展战略和举措的认识,增强运用创新成果推动发展的能力、运用专业知识推动发展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7.《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榆办字〔2016〕8号)是近年来我市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各级党组织推进工作的根本遵循,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快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系统各党组织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把握实质,抓住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完善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党内民主和监督、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责任制。 8.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两会”、农村工作、城市工作、精准扶贫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理解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上来。把学习理论同切实解决思想观念再解放、推进榆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相结合,增强小康榆林、幸福榆林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9.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省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学习领会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以及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位、任务落实,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发展环境。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基本要求,重点了解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注意的倾向性问题,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认真落实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要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和组织引导。 三、几点要求 1.扎实安排部署。全系统各党组织要将重点学习内容纳入2018年度单位学习计划,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列出专题,精心组织,在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丰富内容、优化方式。 2.完善学习制度。要构建学习责任机制,建立和完善学习计划、考勤、档案等制度,要对学习内容、方式、时间作出明确规定,明确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学习氛围。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要求,保证“机关讲坛”年度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党员年度参加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少于12次。 3.坚持学以致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克服学用脱节,真正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科学发展、统筹推进机关建设的工作思路,转化为改善民生、为民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举措。 4、强化督查考核。市局机关党委将结合党建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及年度支部书记述职,加大对全系统各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学习情况,对学习成果显著的党组织进行表彰,对在学习中敷衍了事、收效不明显的党组织要进行通报批评。
中共榆林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8年3月29日
抄报:市直工委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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