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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13 16:37:18  浏览次数:

榆政司发〔201818

榆林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榆林市司法局

                        201848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根据《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滚动摸排的实施意见》、《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榆政法发20185号)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陕司通〔201822号)文件精神,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实际和职能作用发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空间,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执法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深挖严查、除恶务尽,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狠手,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为实施“五新”战略任务、实现追赶超越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目标任务

    通过3年不懈努力,以法润榆林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不断提升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快判。严格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和奖惩,深化创新教育改造,努力使涉黑罪犯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得到矫正。2018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润榆林行动”为载体,重点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推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形成崇尚法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增强城乡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二)提高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的政治敏锐力,及时发现报告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实现打早打小,齐抓共管。

    (三)加强社区涉黑涉恶服刑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教育矫正措施,严防脱管漏管。

    (四)司法行政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切实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五)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加大教育跟进和延伸力度,切实做到刑满释放人员和当地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无缝对接,严防其走上黑恶犯罪道路。

(六)密切工作配合,巩固斗争成果。积极主动配合公、检、法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七)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官网等自媒体及时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信息和阶段性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执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五、组织领导

    在市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和司法厅党组的领导下,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苏世强  市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王小健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靳守平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国荣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基层科和社区矫正科、办公室、法宣科、律公科、市局属单位、市律协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和社区矫正科,办公室主任由王瑞兼任,副主任由贺电兼任,成员由马雄、王琴、赵丽、雷淳博、刘鹏组成,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和日常沟通协调事务。

    各业务科室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任务,密切工作配合,牢记使命担当,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胜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使命担当。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中省市扫黑除恶安全稳定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坚决打赢这场斗争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力军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对照本实施方案所列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自觉认领工作任务,狠抓领导责任、岗位责任落实,要按照实施步骤,逐月列出工作推进表,确保事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地落实。市局将此项工作列入2018年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三)密切工作配合,严格信息报送。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要严格信息报送,各县区、各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四向市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向市政法委和省司法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每月向市政法委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报送工作小结,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电话:34261803280186    传真:3285638

                                                       

抄报: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政府综合八科,人大内司委,政协法制委,局机关各领导

                                                       

榆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4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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