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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主题物业费纠纷
孙波
2016/11/30 15:01:51
本人于2015年9月1日将位于榆林市高新区中央公园21-2-2101室租赁给你单位(清涧县石咀驿镇司法所)职工惠青峰,年租金18000元,令收押金2000元。截至今日,惠青峰一直拖延,解决进行沟通,拒绝支付物业费用,请领导主持处理。
回复
2016/12/9 12:50:23
您好!根据您所投诉的纠纷,属于民事行为,并非公务行为,我们可以向当事人建议和您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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